近日,廣州媒體報道了“羊城‘一日游’,半天是購物”的新聞。據報道,在游覽中,導游將游客帶到走私物品的窩點推銷超低價格產品,又帶游客去玉器店購買大甩賣的產品,引得不少游客興趣大增。這樣的手法不但改變了傳統的推銷模式,還更具有荒誕性和隱秘性,也逃離了監管的目光。
旅游法明確規定,不能帶游客去指定購物點,不能強制購物。然而,現實中,法律只能約束正規企業,許多地下經濟是不會遵從價格規律和法律規定行事的。法律再嚴厲再細密,依然會遭遇變相手法的沖淡,甚至消費者也不覺得自己權益受損。這足可見,在復雜的買賣供求雙方之間,確實存在灰色地帶,很容易游離于法律視野之外。
對廣州本地人及其親友來說,基本上不會需要傳統的一日游。因此,參加一日游的大部分都是即興的外地游客。導游也會帶他們去看一些廉價或免費的景點,但在時間的掌控上,卻有文章可做:雖然景點都沒少,但把購物時間延長,將游覽時間壓縮,則是最常用的伎倆。在這種完全不需要回頭客、不需要口碑、質量標準也無法評估的消費服務中,非正規旅行社的短期行為成了其長期行為。
由于旅行社出價很低,通常也不到100元,往往能輕易吸引某些對“低成本、有著數”存在幻想的群體。特別是許多人有足夠的空余時間無處打發,參加這些旅游就純粹當作“游車河”,只要不觸及人身安全等底線,基本上也不會去較真和維權。為了穩定游客,旅行團導游還會適時給予“回報”,帶游客買到便宜貨,比如走私產品,這更讓許多貪小便宜的游客感到這種旅途是值得的,甚至超過了期待。
旅游市場是分層次的,有人追求高品質、高享受、純游玩,也有人滿足于拍拍照、購購物。法規為保護大多數人利益可以規定不準強制購物,但旅客真的在忽悠下去買東西則管不到了。況且,如果沒有“強制”證據,即使真的購物,這些旅行團也不會被究責。至于眾多“野雞旅行社”,如果沒有旅客認為自己被宰,那么“不告不理”,主管部門只會“只眼開只眼閉”,比如這次媒體報道的案例。
“野雞旅行社”的猖獗,不會因為法律的嚴格而收斂,反而會因為市場的需求而越發興旺。旅游管理部門要從維護法律權威出發,持續打擊和清理各種不良的行當。同時,還要通過線上和線下建立真正為旅客服務的機構,讓旅游人士能便捷地獲取合法安全的參團旅行途徑。至少,對“野雞旅行社”滿大街派線路的行為,就很有必要明察暗訪抓典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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