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旅游局批準,廣州兩家旅游公司將開展導游線上自由執業和“互聯網+導游微品牌”導游服務平臺試點工作,這是廣州落實全國旅游綜合改革試點的最新舉措。業界人士認為,導游自由執業后將減少旅游亂象,導游收入將更加規范,而不用靠購物等環節。未來,游客可在網上預約選擇明碼標價的導游服務。
線上導游自由執業,是指導游向通過網絡預約其服務的游客提供定向服務,并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收取報酬的執業方式。此次國家旅游局啟動試點工作,主旨是逐漸放開導游自由執業,打破“導游必須經旅行社委派”的規定,深化導游管理體制改革。導游“單飛”,且借助互聯網實現游客和導游之間市場化的雙向選擇,無疑有助于提高導游服務質量和游客體驗。
某種意義上,這是揆諸現實不得不做的變革。今年全國旅游工作會議發布的數據顯示,目前全國旅游業中,靠旅行社出行和散客自由行的比例已經達到了3:7。即10名游客中,大約有7人選擇自由行的旅游方式。旅游市場需求結構的變化,使得被圈在旅行社內部不得“單飛”的導游,陷入某種尷尬的境地,既總量需求不足,又內部激烈競爭。
而另一方面,目前全國有近2.7萬家旅行社,其中大多數是小旅行社,本身養不起專職導游,而受“導游必須經旅行社委派”的規定限制,很多導游只是把導游證押在旅行社,一旦接團就需要向旅行社繳納費用,陷入旅行社低價接團、矛盾轉移給導游與游客的惡性循環。所以,近些年盡管采取了很多辦法,譬如探索給導游付小費等,仍很難根本改變導游與游客的矛盾。
有鑒于此,改革導游管理體制迫在眉睫。事實上,目前推行的線上導游自由執業,有些方面類似于網約車平臺。舉例來說,在線上旅游平臺,游客對導游有了選擇權,在預約導游時可以看到該導游的客人點評、人氣值、個人游記等;而導游網絡評價系統項目可以覆蓋所有旅游產品線,采用用戶評價決定導游薪酬水平的機制,引導導游重視和關注自身的服務口碑。這對導游和游客雙方,都大有裨益。
然而,改革可以破解當期矛盾,卻并不意味著能夠省去監管。事實上,當導游自主執業上線后,矛盾的風險點也就從線下轉移到了線上。一方面,導游自由執業并不代表著導游和游客之間的矛盾徹底化解,而一旦出現消費糾紛,消費者較之于線下或許更難維權。另一方面,未來一些導游為了獲得平臺推薦,會不會“競價排名”也未可知。
這就需要監管部門強化線上監管,讓游客與導游雙方權益的保障都回到法制軌道上來。一言以蔽之,導游“單飛”改革,在搗毀了線下風險點后,矛盾風險不能再在線上“筑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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