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階段:部分行業,部分地區。2012年1月1日,率先在上海實施了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2012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1日,營改增由上海市分4批次擴大至北京、江蘇、安徽、福建、廣東、天津、浙江、湖北8省(直轄市)。
第二階段:部分行業,全國范圍。2013年8月1日,營改增推向全國,同時將廣播影視服務納入范圍;2014年1月1日,鐵路運輸業和郵政業在全國范圍實施營改增;2014年6月1日,電信業在全國范圍實施營改增。
第三階段:所有行業,全國范圍。2016年5月1日,全面推開營改增,將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納入范圍。
“營改增”后這些關鍵時點納稅人要知曉
2016年5月15日前,您需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稅。
2016年6月27日前,您需要根據當地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申報繳納增值稅。
如果您是實行按季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4月底以前的營業稅,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5月、6月的增值稅。
如果您出售已取得的不動產和自然人出租不動產,2016年5月1日起,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繳納增值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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