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第二次起飛,依然沒能飛向太平洋,而是再一次返回了北京。一天內兩次出海關又兩次迫降在出發地,北京凱撒國際旅行社宣布行程取消,夫妻倆的蜜月之行正式擱淺。截至記者發稿,康先生仍在跟旅行社協商賠償事宜,雙方尚未達成一致。
蜜月之旅
新婚夫婦花6萬元去大溪地旅游
昨日,成都商報記者在科華路見到了康先生、李小姐夫婦。新婚不久,夫婦倆就約定好,一定要去大溪地度蜜月,“大溪地是全世界最漂亮的海島,也是我心中的圣地,沒有去大溪地都不算度蜜月。”李小姐斬釘截鐵地說。
去年10月31日,康先生夫婦通過凱撒旅游成都分公司訂購了2席今年春節前夕從北京直飛大溪地的行程:每人花費29999元,包括飛機、住宿,共八天六晚,從北京時間1月31日凌晨2點登機,直至2月7日凌晨5點半回北京。
李小姐透露,國內只有凱撒國際旅行社可以包機直飛大溪地,其他都要在新西蘭、東京等地轉機,考慮到簽證和飛行時間,所以他們選擇了該旅行社。
為了去大溪地,夫婦倆早早計劃,向單位請假,訂婚紗,提前在網上訂購了當地一日游套餐……“推掉了春節期間的親友聚會,就為了去一趟大溪地度蜜月。”
今年1月30日,夫婦倆到達北京,第二天凌晨2點半,夫婦倆提上行李,滿懷期待地準備開啟蜜月之旅。
飛機故障
一天內2次起飛2次迫降
雖然飛機延誤了半小時,1月31日凌晨2點半,兩人成功辦理出關手續,從北京出發。在這趟直飛大溪地的包機上,還有200多位來自全國各地的游客,按照計劃,10多個小時后,他們就可以吹到來自南太平洋的海風。
但是,90分鐘后,李小姐聽到突如其來的廣播,“廣播中告知,因為飛機機翼故障,需要返航。”
“在飛機上等候時,旅行社工作人員說,飛機檢修后能修好,但飛行員需要休息12小時再飛,先回酒店休息,之后再飛。”李小姐回憶,迫降的事已經把游客分為兩派:一派不愿再去大溪地,另一派仍然想去,只是擔心行程被壓縮。“我當時還是想去,但確實擔心壓縮行程。”李小姐說。
1月31日晚8點半,康先生和李小姐再次登機。“一上飛機我就曉得遭了,飛機起飛的噪音特別大。”康先生這一次再也睡不著,一直盯著飛機上的電腦實時航線圖看,“原本應該從北京沿著太平洋飛行的飛機反而朝內陸走,一直往呼倫貝爾飛,一直在轉圈。”半小時后,看到航線圖上目的地變成北京,康先生叫醒妻子說,“又要返航了”。
當天晚上10點半,飛機再次迫降北京,“這一次,旅行社工作人員陳先生宣布,本次旅游行程取消。”李小姐回憶,當時大家收到一張來自北京凱撒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發布的通知,上面寫明“不建議按原計劃前往大溪地,請終止本次行程,凱撒旅游將退還全部團款。”同時后續補償方案將會盡快跟大家協商。
行程泡湯
協商未果 游客向旅行社發律師函
2月1日下午,包括李小姐在內的全體游客都收到了主題為“致全體游客函(大溪地)”的,發布者北京凱撒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表示,不建議客人繼續此次旅行,同時將全額退還團費;報銷北京客人往返機場打車費,外地客人到機場往返交通費用;承擔處理期間住宿費、餐飲費;贈送日韓航線游輪游。
但李小姐夫婦對此并不是太滿意。“我們查過,那個游輪游打折的時候就2000多塊錢。”他們希望按照合同辦事。李小姐介紹,按照此前與旅行社簽訂的《團隊出境旅游合同》第17條的規定,出境社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提出解除合同的,或者旅游者在行程開始前30日以內收到出境社不能成團的通知,出境社向旅行者退還已收取的全部旅游費用,同時支付違約金,行程開始當日,需支付旅游費用總額20%的違約金。
“凱撒那邊不同意,堅持要按中說的賠償方案行事。”李小姐說。
2月18日,李小姐夫婦收到旅行社的全額團費退款。但李小姐認為,“旅行社應該再按照合同法支付團費20%的違約金。”
在多方投訴無果后,李小姐在3月初分別向凱撒旅游成都分公司、北京凱撒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發去律師函。截至記者發稿,雙方仍未能達成一致。
旅行社回應:
出于安全考慮取消行程,不算違約
昨日下午,成都商報記者聯系上此次幫李小姐辦理合同的凱撒旅游成都分公司工作人員蘇先生。他介紹,此次旅行使用的是大溪地航空的包機,“當天是因為大溪地航空的飛機發生故障,延后出發,當時大溪地航空方說可以起飛。第二次還是因為飛機故障迫降,凱撒旅游出于對乘客安全的考慮,取消了此次行程。”
蘇先生透露,公司已經在2月1日出具了賠付方案。“目前為止大溪地航空都沒有給出賠付方案,現在的費用都是由凱撒旅游墊付的。”至于所謂的20%違約金,蘇先生表示,“這個指的是無故取消行程,我們是有原因的,出于安全考慮,不算是無故,所以也不算違約,不用支付違約金。”
對于李小姐夫婦的要求,蘇先生表示已向上層領導匯報,出現這樣的問題,蘇先生表示他也很遺憾。“但目前的賠償方案都是所有乘客同意賠付的,不可能單一賠償。”
隨后,成都商報記者試圖通過旅行社聯系大溪地航空,但截至發稿未獲得答復。
律師支招
是否應該
支付違約金?
若合同有專門條款
應按條件決定是否支付
針對是否應該支付違約金的問題,泰和泰律師事務所律師陶潔認為,旅行社是否支付違約金要看具體的合同條款,“如果合同上寫明任何情況不能成團都要支付違約金,那么就需要支付。如果支付違約金有專門的條件條款,那么就依照條件來,不滿足條件就不用支付。”陶潔還表示,至于航空公司的責任,要具體看旅行社與航空公司之間的包機合同約定,是否有免責條款。
由第三方航空公司引起
旅行社不算主觀違約
四川君益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斌認為,“這是由第三方航空公司引起的,而合同中的違約金主要是懲罰一方有過錯的惡意行為。在旅行中本身就存在不可抗力,這種情況下不算是旅行社惡意主觀違約,不應支付違約金。”
徐斌建議,如果游客要走訴訟程序,可以把旅行社及航空公司都作為被告方,“畢竟游客是跟旅行社簽署的協議,旅行社有義務讓游客完成此次旅行,游客并非直接與航空公司簽約。而事件中航空公司是有責任的,因為確實是飛機故障,航空公司有義務把游客安全、平安地送到目的地。”(顏雪 劉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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