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生活條件好了,出門旅游的人越來越多,香港、澳門,成了很多人的熱門目的地。
當臨時起意想去香港、澳門玩,但又來不及辦理港澳通行證時,你會相信“只要有護照并加幾百元錢,就可以順利通關”的廣告嗎?近日,海寧的余先生和方小姐就因為誤信這樣的“廣告”而懊悔不已……
持偽造機票通關港澳遭遣返
今年8月初,海寧的余先生在去深圳旅游時因為時間充裕,想再到香港去看看。
但因為隨身只帶了護照也沒辦理過港澳通行證,他在抵達羅湖口岸后向當地一家國際旅行社求助。該旅行社一名工作人員向他介紹,只要交付580元人民幣辦理一份訂位機票就可以順利通關。對方還說,用這種方式肯定沒問題。
余先生交了錢,拿著機票訂位單和護照前往通關,但很快就被香港邊檢處帶到了詢問室。
經過詢問及檢查,香港邊檢通知余先生,按照相關規定,因為持有假機票試圖入境、入境目的可疑等原因,他不但不能通關,還會被香港邊檢依法遣返。同時,對方也把情況通報給了浙江海寧的公安機關。
余先生的老鄉方小姐,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方小姐是一個喜歡旅游的人,7月初,她在手機上看到“上海直飛澳門自由行3日游(往返含稅機票+全程豪華五星酒店)1299元”,覺得劃算就搶了一份。
但事后她才發現,需要有“G”簽證(個人旅游)才能直飛澳門,她只辦理了“L”簽證(團隊旅游),因此無法赴澳門旅游。
火急火燎的方小姐咨詢了一家網絡旅游公司。在客服推薦下,她在網上花了420元買了一份“內地直飛澳門”的套餐。客服告訴方小姐,只要將電子客票行程單打印出來連同護照一起帶上,就可以順利去澳門了。
但方小姐萬萬沒想到,最終自己因持有偽造機票被上海邊檢攔下,還被罰款1000元。
被遣返者將可能面臨
最長三年出境限制
這兩起事件,當事人經濟損失不算太大,但麻煩或許還在后頭。
連著接到兩起通報的海寧市公安局出入境大隊民警還是想給我們說說一些相關的法律法規:
途經香港(澳門)前往其它國家或者地區的,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證件(第三國的簽證、合法居留證、其他地區的入境許可等)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經確認的續程車、船、機票,可在香港(澳門)過境停留,免辦進入許可。需要注意的是,若內地游客于入境時向邊檢詐稱過境香港(澳門)前往其他國家或地區,但其真正目的并非過境,則這些游客涉嫌作出虛假陳述,根據香港現行法律,任何人向入境處作出虛假陳述,即屬違法。
而如果懷疑內地游客濫用現行過境安排,入境處也會記錄相關資料入誠信檔案,日后游客再次入境香港(澳門)時,入境處工作人員將會作進一步詢問,以決定是否批準其入境。
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五條規定,中國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國家或者地區被遣返的,出入境邊防檢查機關應當收繳其出境入境證件,出境入境證件簽發機關自其被遣返之日起六個月至三年內不予簽發出入境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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