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在云南麗江舉行的云南省無障礙旅游現場工作會議透露消息,云南明年起對旅行社、導游及旅游購物企業實行計分管理,根據扣分情況采取相應的懲處和管理措施。其中提出,對有毆打、辱罵游客等行為的,一次性扣除10分,責令退出市場。
云南省旅游發展委員會介紹,云南對旅行社、導游和旅游購物企業實行計分管理的有關文件正在征求意見中,擬從明年開始實施。
計分管理擬實行年度10分制管理。一次性扣除10分的旅行社、導游和旅游購物企業,將被責令退出市場。一年內累計扣除達10分的,予以限期整改、降低或者取消等級處理。一年內累計扣分不足8分,或一年內累計扣除8分以上但經限期整改達到要求的,列入全省旅行社、導游人員、旅游購物企業名錄。
記者注意到,根據征求意見文件,因旅行社主要責任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被星級評定機構取消星級,有毆打、謾罵、辱罵旅游者行為,欺騙、脅迫或變相強迫購物、消費等行為的旅行社導游人員及購物企業,將一次性扣除10分。
進行虛假宣傳、向旅游者提供虛假的旅游服務信息,誤導旅游者;以低于旅游目的地線路誠信指導價宣傳、組織、招徠、接待游客;一年內被媒體曝光一次或被旅游者投訴兩次,經調查負主要責任的,將被一次性扣除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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