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啟程就因高速公路塞車趕不上預訂的高鐵而被迫取消行程,最郁悶的是旅行社不能退款,旅客該怎么辦?
今年4月,東莞一家鞋材公司就遇到了這樣的“囧事”。該公司為員工報了旅行團,出發(fā)當天卻遇到了大堵車,旅行社的人未能將員工按時送到火車站,以致行程被迫取消。事后,鞋材公司將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旅行社退回預交旅游費并賠償損失共計46140元。
昨日,該案在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雙方在庭審中達成調解協(xié)議,旅行社向鞋材公司退還17379元。
塞車誤高鐵 旅行泡湯
今年4月10日,鞋材公司與一家旅行社公司簽訂《國內旅游組團合同》,合同約定:團隊為賀州、桂林、陽朔高鐵4天游,報名人數(shù)為29大4小1嬰,初定出團日期為2015年4月30日,旅游費用成人1500多元/人,小孩近800元/人,總價48000多元,派導游全程陪同,高鐵時間4月30日下午5時后和5月3日中午1時后。
今年4月13日,鞋材公司向旅行社轉賬支付旅游費24000元。后經雙方協(xié)商確定出發(fā)乘坐的高鐵時間為2015年4月30日晚8時。
4月30日,旅行社在下午4時30分接上述旅行團團友,約下午5時從東莞出發(fā)前往廣州南火車站,卻在廣深高速公路遭遇大堵車,直至晚8時20分才趕到火車站,錯過預訂的高鐵,旅行行程被迫取消。
旅行社稱,由于收取的大部分旅游費用都已經實際支出,僅退回了鞋材公司2139元。鞋材公司不能接受旅行社的說法,雙方協(xié)商不成,鞋材公司遂把旅行社告上法院。
雙方庭后達成初步調解協(xié)議
庭審過程中,雙方不免有爭鋒相對,卻也表現(xiàn)出調解意向。
庭審后,雙方均提出了一個調解方案,鞋材公司所提出的賠償金額與旅行社所愿意承擔的賠償金額基本一致,最終,雙方當庭達成調解協(xié)議:由旅行社公司退還鞋材公司17379元(含已退還的2139元)。
到底誰為堵車負責 雙方都喊冤
旅行社:屬意外事件 非旅行社違約
庭審時,旅行社提出,首先錯過預訂的高鐵是因為高速公路堵車導致,這種情況屬于意外事件,且是旅行社已盡合理的注意義務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并非旅行社違約。
其次,旅行社認為,旅行社已在意外事件發(fā)生后立即采取了補救措施,即與旅客溝通改為大巴前往目的地,旅游團完全可以繼續(xù)履行合同繼續(xù)旅游,但旅客拒絕。
同時,旅行社表示,旅行社在意外事件發(fā)生后已經采取了適當?shù)拇胧┓乐箵p失的擴大,盡量減少旅客的損失。但實際支付了車票、保險、酒店、租車、導游費用21000余元,能夠退還的款項2000余元已經主動退給鞋材公司。
此外,旅行社稱,即使認定未能按時搭乘高鐵是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行社也僅僅是部分違約,而非根本違約,不足以達到鞋材公司據(jù)此要求解除合同的程度。
為此,旅行社提供了與桂林某旅行社簽訂的接待協(xié)議、桂林等地酒店接待通知單、賀州桂林段租車確認單及相應的收款收據(jù)等證據(jù),以證明旅行社已經實際支出了旅游費21000余元。
鞋材公司:旅行社行車路線不當 高速塞車應可預見
鞋材公司則認為,高速公路塞車不屬于意外事件,旅行社應當可以預見,由于旅行社選擇行車路線不當,才會遭遇塞車,旅行社應當負責。
鞋材公司要求旅行社退還預交的旅游費以及其他賠償金額共計46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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