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年每個“十一”黃金周總鬧出個游客在景區擁堵滯留的新聞,今年是九寨溝,加上又是《旅游法》實施的第一個黃金周,各路媒體一擁而上,炒得熱鬧,似乎都離不開“景區承載量”這個話題,今天就說道說道。
先看看《旅游法》的相關條文:“第四十五條景區接待旅游者不得超過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景區應當公布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最大承載量,制定和實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門票預約等方式,對景區接待旅游者的數量進行控制。旅游者數量可能達到最大承載量時,景區應當提前公告并同時向當地人民報告,景區和當地人民應當及時采取疏導、分流等措施。”
一、啥是最大承載量?《旅游法解讀》里解釋:景區最大承載量,即景區最多能夠容納旅游者的數量。當然,所有人都能理解這是指景區一天能夠容納的數量。但是,很多人包括部分新聞媒體的記者往往忽視了關于承載量的兩個關鍵問題:時間分布和空間分布。游客在景區游覽是時空移動的過程,一般來說,在游客數量一定的情況下,上午10點左右到下午3點左右景區內游客會達到最高峰值,也就是說,評價景區的最大承載量的關鍵在于景區游客的即時數量,就是“當時”景區內有多少人!所以,景區下午2點“超載”和下午5點“超載”后果可能有很大不同。這次九寨溝擁堵事件,景區管理方和新聞媒體就圍繞是否當日超過承載量打起了嘴官司,偏離了事件的本質。再說空間分布,一般而言,游客可不是在一定空間中的均勻流動,蘿卜青菜各有所愛,也就是“扎堆”。游客“扎堆”的地方一般是入口、標志景點、區內交通轉運點、通行狹窄處等,這次九寨溝事件就是在區內交通轉運點出的問題,幾千人就圍得水泄不通,而且是在下午景區即時數量不太高的情況下,景區管理方即使在致歉書里也話里話外透著“委屈”。綜合來看,即使景區不超過最大承載量,在景區游覽時空里也有可能發生擁堵滯留的情況,去年的華山前車之鑒,今年的九寨溝重蹈覆轍,一個關鍵點:下午出園的交通轉運。
二、承載量誰說了算?《旅游法》規定,景區的“主管部門”要核定最大承載量。中國景區的主管部門可能是世界上最復雜的,五花八門。有當地直管、有宗教、園林、文化、水利、林業等等部門管轄,當然還有大量民營景區。承載量的核定方法也是各有說法,一般而言,好像大多依據歷史數據進行核定,難說有很強的科學性。景區最大承載量的核定是和景區性質和景區內通達度密切相關的,山岳、水面、古鎮、室內等各類景區不能是一個核算方式,都依賴歷史數據更是沒譜。今年,泰山加修了幾條疏散和下山的道路,黃金周幾天游客的秩序就大為好轉;一眼就看遍全場的博物館要是發生所謂“擁堵”就不太可能;幾百人在窄窄的長城城墻上就可能出問題,你總不能搭個梯子下來;偌大的西湖,又是開放式景區,可外地游客必須上“斷橋”上留個“合照”。所以,應當考慮多種因素科學地核定最大承載量,同時更重要的是科學核定景區的“即時承載量”,這樣才能有效地發揮作用,否則就是紙上談兵。還有,景區最大承載量應該數出一門,不該僧道各言。另外,多說一句:部分媒體指責一些景區“要錢不要命”,可能有些片面。現在國內名頭超高的景區大多是“官辦”,有些還是事業單位,少收些門票銀子可能對景區管理方的頭頭影響不大,可是如果要發生“群體事件”,那是危及“烏紗帽”的。盡管喊了多少年,故宮景區游客超載,但是如果游客進4萬,門外留4萬試試,誰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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