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新旅游法的出臺,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國慶長假,游客在挑選旅行社報團出游時,不妨看看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有沒有其業務經營許可證的信息。市旅游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在線旅游給游客帶來了便捷的同時,也面臨著大量虛假非法信息致使上當受騙的風險,而新頒布的《旅游法》對于在線旅行社的規定,卻意味著游客可以看“認證”選擇網上值得信賴旅行社,減少風險。新旅游法規定,在線旅行社須標明經營許可證信息
《旅游法》第48條明文規定:“通過網絡經營旅行社業務的,應當依法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并在其網站主頁的顯著位置標明其業務經營許可證信息。發布旅游經營信息的網站,應當保證其信息真實、準確。”法規特別指出,旅行社應網站必須標明該旅行社的經營許可證,并且強調"不能以很小的字體、偏僻的位置發布信息,故意隱瞞、欺騙其真實身份",否則其虛標信息的行為涉嫌非法經營旅行社業務,需要承擔更嚴重的法律責任。
一直以來,我國在線旅游網站數量眾多,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甚至許多網站根本就不具備從事旅游業務的經營資格,比如旅行社組織出境游,必須獲取相關出境游的業務資質許可,但有些小型的或者不正規的旅行社受利益驅使,在沒有取得出境游資質的情況下,為吸引游客,在網上發布一些國際旅游線路產品。這種旅游網站的亂象在于“十一”《旅游法》正式實施后能夠得到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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